
浙江温州一位女司机在高速公路上的操作,令人心惊:她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,双手完全脱离方向盘,在行车途中化妆、进食、跟随音乐摇摆,甚至将这些危险行为拍成视频发到社交平台。被交警查获后面对问询,她解释道:“作为女司机,我觉得它比我开得好。”这句话的焦点,不该跑偏成对“女司机”驾驶能力的刻板审视,而应回归一个更朴素的常识——驾驶安全,靠的是人的责任“兜底”,而不是技术的“锦上添花”
无论厂商发布会上的宣传多么精彩,都无法改变目前车辆搭载的仍是“辅助驾驶”而非“自动驾驶”的事实。说白了,真正掌握主导权、能够为安全做最终决断的,始终是坐在方向盘前的驾驶人。此前最高法发布指导性案例,对“谁是驾驶主体”的界定十分清晰:明确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,驾驶人激活车载辅助驾驶功能后,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,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。换言之,辅助驾驶从未授权驾驶人“脱手脱眼”,因为危险从不提前打招呼。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以百公里时速疾驰,突遇前方急刹等意外情况,留给驾驶人的有效反应时间往往只有一两秒。如果此时双手早已离开方向盘,正忙于化妆、进食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,一旦系统出现故障或路况突发危险,驾驶人将完全丧失重新控制车辆的机会。这种行为的赌注,不单是系统是否可靠,更是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。
这种把安全托付给机器的做法,折射出部分驾驶者陷入了一种危险的错觉——误以为技术能替人扛起责任,自己便无需再紧绷安全之弦。驾驶员使用辅助驾驶功能前本应经过学习和测试,可上路之后,用车时间一长,发现系统从未出错,心里的谨慎便渐渐松动,胆子越来越大——脱手、脱眼、脱脑,从短暂离开方向盘,到视线彻底脱离路面,再到借“智驾神器”骗过监管躺平睡觉,对规则的敬畏和风险的警惕,就这样在一次次“平安无事”的侥幸中被消磨殆尽。许多人习惯认为,技术进步意味着辅助驾驶更安全,却把技术提供的安全冗余当成了放纵自身行为的底气。安全冗余本应是为应对意外多加的一道防线,绝不能变成提前卸下自身责任的借口。
智能驾驶技术发展至今,其初衷始终是为行车安全增加一重保障,而绝不是允许驾驶者充当甩手掌柜。系统再智能,当下还只是一个工具,而不是能够取代驾驶人的责任主体:它能辅助制动,却无法替代驾驶人对责任的承担;它能帮助稳定方向,却无法替代驾驶人对生命的负责。“它比我开得好”这种说法,不该成为违规的挡箭牌,而理应为每一位驾驶者敲响警钟。说到底,技术的发展是锦上添花,而人的责任感,才是那条真正兜底的安全带。
作者:扶绥县 黎建党
编发:黎蓉
校对:郭树伟
审核:赵克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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